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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原创] 恨不相逢未嫁时

恨不相逢未嫁时

  咳,咳,这题目好象有些儿暧昧,不过一时还想不到更好的,暂且先用着。如果有人因为这个题目起了好奇心,想看一段绮丽故事的话,那可能要让你失望了啊,声明先。
  好了,言归正传:
  昨天在网上看了一个帖子,说的是一个有夫罗敷,一个有妇使君,他们各自背后都有超过10年的平淡婚姻和可爱的孩子。某个机缘之下,他们相遇了,然后相爱了,欲罢不能。于是,“罗敷”发贴苦问:“两个已婚的人有相爱的权力吗?”两天之内,回帖超过两百。归纳起来不外乎有三派的意见:一是支持派:人生苦短,要为自己活着,所以应该勇敢地去爱;二是反对派:两个已婚的人绝对绝对没有再爱别人的权利;三是质疑派:如果再过十年你又再遇到另一个你喜欢的人,是不是又要重头爱起?回应之雀跃,不难想见在这个开放的社会里,这样的迷茫和挣扎,也在好些人的内心存在过。
  老浪子蔡澜曾用“残酷”来评价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,而我的一个同事则用“万恶”来形容。从这些“咬牙切齿”的词语看来,多半是深受其“害”了。婚姻制度的利弊是个太过于深远而厚重的话题,还是留待社会学家们去探讨罢了。我想说的是,在现有的婚姻制度下,当我们已为人妻或人夫之后,那漫漫的岁月里,如果在某一个路口,我们不巧又遇到了另一个让我们起心动念、恨不能“日日与君好”的人的时候,我们怎么办?
  不排除有的人因为寂寞或别原因主动寻求婚外情,但我相信更多婚外情的发生是不由自主的。在某一刻,或者某一段路上,某一个人,给你共鸣了,让你温暖了,又或者他(她)的人格魅力把你打动了,于是,一份深深的好感猝不及防地就生发了。如果恰好这些打动你的东西又是你所渴望的、平日生活里或伴侣身上所欠缺的,那么,一份本来单纯的好感,很轻易的就会进入到一个更深、更复杂的感情层面中去。再如果,对方也回应你类似的情感,那么,这两情相悦的感觉就如“金风玉露一相逢,便胜却人间无数”。
  喜欢摄影的人都知道,一幅看起来美得让人怦然心动的照片,很关键在于取景。远一点、近一点,进入镜头的景物多一些,少一些,或许就失去了这种美感。所以,如果可能,是不是该把两个人的关系就定格在两情相悦呢?仅仅、仅仅是两个人彼此间默默的相知、相感、相悦,以不远不近的距离。浅浅的牵挂,偶尔一起分享一些快乐,间或倾诉一些不顺意,清清的,淡淡的,温软如水。如果不加节制地将这个界限外延,一段美好的关系势将落入陈俗中,那才真真的叫人可惜了。
  或许有人说:有情人终成眷属不才是人间至美满的吗?我不否认这个答案。但读过童话的人都知道,再美好的童话写到公主和王子结婚的时候也就该结束了。何况,一段婚外情要发展到重组婚姻那一步得经历多少的艰辛、冲破多少阻力、伤害多少曾经是我们至亲的人?
  孔子说:“发乎情止乎礼义”,有人认为这话太过于道学,但我宁可理解为是孔子对唯美追求的一种觉悟。透过《论语》我们能够感受到孔子至情至性、活泼真挚的一面,故此他能深深地理解人的“发乎情”, 要“止乎礼义”是因为深知情爱一旦逾越礼法,势必为人所耻,难堪不已。所以,不得不“止”。可是,被孔子教导了千年的我们啊,多少人依然在“情”与“礼”之间进进退退,沉浮挣扎?可见文字教化的力量毕竟有限,各人的情海终究还得各人自个儿作舟渡。
  闲言至此,也就该打住了。



2008-6-6
凡事随缘皆有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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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原帖由 心悦 于 2008-6-7 20:57 发表
  咳,咳,这题目好象有些儿暧昧,不过一时还想不到更好的,暂且先用着。如果有人因为这个题目起了好奇心,想看一段绮丽故事的话,那可能要让你失望了啊,声明先。
  好了,言归正传:
  昨天在网上看了一个 ...
心悦小MM,你好!
没想到第一个被你诓进来的却是俺这鹤老。哈哈哈!
俺都不知道该自嘲一声老不正经呢,还是自夸一句老风流了。哈哈哈!
题目是有点“标题党”的暧昧嫌疑哟,嘻嘻嘻。但文章写得很好很有见地!
其实这人间情(特别是男女之情),就是穷千古诗篇亦无法解透呀,孰优孰劣,谁好谁坏,取舍得失,其实都要真正的当事者才知道才明白的,旁人的观点,往往连及肤的痒都挠不着,更别提触及心灵了。
俺对此类事,一贯的态度是不鼓励,也不反对。呵呵呵!
套用一句名言:遇之则幸,不遇乃命。

鹤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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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哈于丹的妹妹来了。不过孔文化几千年了,还是“礼”不过“情”。为什么?是“情”里面“欲”太浓以致无“情”可言。“欲”是什么?“欲”是本性的不自由。归根结底是要解决本性中的罪性方合情合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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呵呵!题目是挺“暧昧”的,文章中所说的感情也是挺“暧昧”的。其实,只要把握好一个度,正如文中所提到孔子的话“发乎情止乎礼义”,暧昧也不失是一种美好,是一种别样的风情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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孔子说:“发乎情止乎礼义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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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也是我所欣赏的
一切恩爱会,无常难得久.生世多畏惧,命危于晨露.由爱故生忧,由爱故生怖.若离于爱者,无忧亦无怖.
博客:http://tianxuen.blog.sohu.com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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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原帖由 闲云野鹤 于 2008-6-7 22:20 发表

心悦小MM,你好!
没想到第一个被你诓进来的却是俺这鹤老。哈哈哈!
俺都不知道该自嘲一声老不正经呢,还是自夸一句老风流了。哈哈哈!
题目是有点“标题党”的暧昧嫌疑哟,嘻嘻嘻。但文 ...
在我心目中鹤老年轻得很,除了称呼,与"老"无关

正是这样的,各人的痒痒只有自己搔,谁也帮不了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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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原帖由 新生命 于 2008-6-7 23:09 发表
哈哈于丹的妹妹来了。不过孔文化几千年了,还是“礼”不过“情”。为什么?是“情”里面“欲”太浓以致无“情”可言。“欲”是什么?“欲”是本性的不自由。归根结底是要解决本性中的罪性方合情合礼。
hehe,一不留神居然成了名人的妹妹了,偷偷虚荣一下先
说起来惭愧,于教授的大作没怎么认真读过呢,回头补补课去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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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一想和自家老公相恋时也是心灵碰撞出火花来
十年后生活日趋平淡
某日遇见倾心人士再碰出美丽的火花
估计不到十个月火花在生活和社会的压力下就会自生自灭
偶尔还会在过往的岁月中有片片火花
问题在于责任问题 舆论问题
如果不在会外界的干扰和责任意识
那就接招吧 有一次就会有两次
我的博客:http://tw.netsh.com/eden/blog/ctl_eden_blog.php?iBlogID=220983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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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原帖由 琉璃花开 于 2008-6-8 21:40 发表
想一想和自家老公相恋时也是心灵碰撞出火花来
十年后生活日趋平淡
某日遇见倾心人士再碰出美丽的火花
估计不到十个月火花在生活和社会的压力下就会自生自灭
偶尔还会在过往的岁月中有片片火花
问题在于责任问题 ...
说得真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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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还君明珠双泪垂,恨不相逢未嫁时'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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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发乎情止乎礼义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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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努力求这个度吧,既高雅,更高尚,最回味无穷!
很荣幸有缘认识你们,我的论坛朋友们!
让我们共同建设好我们的精神家园-----慵散论坛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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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悦文字,总给人心理愉悦的感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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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的问题是个无解的纯问题,企图给它个正解则是枉费心机.过去提出这个问题的人有如恒河沙数,今后仍将有恒河沙数的人继续提出这个问题,而且结果仍然是无解.

其实,这个问题恰恰是一个在现行婚姻制度下无法解决的问题.是制度自身内在的,必然的,本质的缺陷.任何制度都不可能完美,其中当然包括婚姻制度.如果你能这样认识,那么你就可以理解,这实在是个无意义的问题.尽管它看上去很严肃,又很能吸引眼球.假如你既然要做瓦匠,就不会对讨论"天下雨为什么不能出工"有兴趣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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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很喜欢这篇,但却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好,但不说点什么好,又觉得不是这么很好,于是。。。。
是金子早亮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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写得好,只不过最后还是没跳出框套。
今夜闻君琵琶语,如听仙乐耳暂明。
莫辞更坐弹一曲,为君翻做琵琶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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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不是Q上偶遇阿依江姐姐,都不知道慵散已经重开,所以未能及时回复,请大伙原谅~~~谢谢大家的友情回帖!

心悦本来就不是一个深刻的人,此篇也大有信口胡言之嫌,如果浪费了谁的眼神的话,实在抱歉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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