千杯不醉
光线暗淡下来,她斟一杯酒,临窗眺望。仿佛进入奥斯丁小说,低胸长裙,将白皙而富态的脸盘朝向最后一抹余晖,POSE一幅印象派仕女图,眉眼里飘过没落贵族的怀旧情绪,兼着陶渊明式的假潇洒,任凭诗意缭绕,却缄默不语,只把一腔愁绪,浸泡于杯中琥珀。
这扇窗是她与世界的门槛。
从sunrise到sunset,窗外总有一群不知名的鸟儿,以不同的音阶和节奏鸣叫。麻雀,杜鹃之类的容易分辨,据说其中有一只是斑鸠,她熟悉这些鸟叫却听不出哪一种出自斑鸠。在钢筋水泥,人满为患的都市里聆听鸟语,实在是极尽奢华。
叫声重复着不为人知的遗传密码,千年不变,慢条斯理,胸有成竹,鸟儿为何比人活得从容?正应了圣经上那句,“你们看天空的飞鸟,它们既不种,也不收,又不收积在仓里,你们的天父尚且养活它们”(太:6-26)。
与人交流越发显得奢侈,且不说张口可能成祸,多半要遭遇与夏虫语冰之尴尬,她索性转向鸟儿。观察它们的琐屑,欣赏它们细脆的鸣叫,品味别样的美意。
千篇一律又无比悦耳的鸟语,奏响她燕雀般环保的私人生活的主旋律,时而混杂着The Brother Four优美的和声《Come to My Bedside,My Darlin’》,增添一点无需成本的伪小资情调。
在和声中独酌。酌而不醉,千杯入口也不醉。
只想浸淫在非常态中,让清醒的大脑暂时麻痹,在麻痹中愈加清醒。
醉翁之意不在酒。那滴酒不沾的,可以长醉不醒;那千杯万盏的,却欲醉不能。
某君醉意朦胧中将她引为知己,推心置腹,大发牢骚,其实清醒之极。她莞尔不语,她知道,宿醉一过他仍旧要戴上面具投身到火热的醉生梦死里去。
华灯初上,The Brother Four还在不厌其烦地《Try to Remember》。
琥珀见底。这时的她,若说是愁肠百结,有些矫情了。Leave it alone,你知我知。
趁着夜色,让这千杯苦水,洗一洗肠子,捎带发酵一下灵魂。最好连梦都不要来打扰,在酣死的黑甜香中等待东方鱼肚白。
The sun always rises,鸟儿也会按时醒来,对着瞬息万变又依然故我的世界,发出本能而由衷的赞叹。